我们大多数很沉默,比结婚时更沉默,同床共枕十二年,对方心里在想什么彼此都一清二楚。
但就在开庭前一天,我们爆发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巨大争吵。
那天,我和路明深换班,观察到女儿失落的情绪。
几番耐心询问之下才得知,今天早上路明深来得很晚。
照顾她的间隙,忽然接到某人的信息,说是要去见个老朋友。
他急得连外套都没穿,女儿推着轮椅想给他送外套,却看见他的父亲挺拔的身影就站在走廊尽头。
而那个害她至此的罪魁祸首正娇笑地喂他喝粥。
女儿想问我,却又不敢问,我想说,却又不知道怎么说。
相对无言良久,我生硬地转移了话题。
当晚,看着女儿睡下,我才约了路明深在家里谈判。
这是一场不亚于世界大战般的争吵,我砸了家里所有能砸的东西,把客厅、卧室弄得一团糟,路明深只是坐在沙发上,依旧用那双冷静幽深的眸子看着我:“发完疯了吗?”
这次轮到他指责我,怪我硬是要起诉:“对于这种案件,最后的结局无非是赔钱,那么公了和私聊的区别都不大。”
怪我到处投简历面试:“你就那么急着找工作?我路明深在你眼里是一个多没用的男人,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不活吗?”
怪我这种时候不陪在女儿身边,在这里和他撒泼:“有这时间你应该去多陪圆圆,而不是在这里挑我的错处。”
我们闹了整整三个小时,直到夜幕降临,我才疲惫地弯下身子,坐在沙发上。
“明天我要出庭,你去照顾圆圆。”
路明深的背影微不可察地僵硬一瞬:“知道了。”
第二天开庭前,我却收到了他的短信,只有三个字:对不起
不需要再问他这三个字的意思。
我在被告律师的席位上看见了他。
一身笔挺西装,站在了我的对立面。
我从未见识过他在法庭上的风采,今天总算是领略到了。
由于小区内监控设备不完善,我和女儿被咬的地方没有监控,路明深提出观点——受害者故意挑逗致使宠物伤人的,受害者负主要责任。
在他提出这个观点的瞬间,我就控制不住拍案而起,失控喊道:“路明深,你自己的女儿你难道不了解吗!”
受伤的右臂被震得发麻,却不及心中的麻木。
庭上安静得落针可闻。
或许没人想到,一个父亲会为了赢,用最大的恶意揣测自己的女儿。
这一刻我唯一庆幸的是女儿的腿不方便,没有来到现场旁听。
的确,我缺乏关键性证据,一审败诉了。
出了法庭,路明深已经走了。
我在原地踟蹰许久,才一点点沿路去了医院。
路过一所高校,我停下了脚步,年迈的保安认出了我,笑眯眯地走过来:“黎同学啊,和你丈夫最近过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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