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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咬破了都未曾察觉。

这就是我收心爱了三年的男人?

随着意识模糊,我彻底晕了过去。

3,

我爹是暴发户,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因此就被惯的无法无天。

我就爱长的好看的男孩,花钱买他们做我男朋友。

差不多是一周换一个,直到我遇到了傅盛。

他是我们学校有名的穷困生,如同小说里那样清冷又坚韧不拔,学习能排在学校前十。

学习好就算了,长得还很好看。

我刚开始提出要追他时,傅盛整个人也是冷淡的要死,一个正眼都不带给我,只冷漠地说了句“随便”。

模样冷拽,直勾勾击中了我的心。

然后我下定决心开始追他,一追就是一年。

这一年我都安安分分,没有理别人,包括我们在一起后。

如果傅盛不爱我,为什么要答应跟我在一起?

而且我们做过那么多次,他也没有表现出厌恶。

4,

那天还好保姆回来拿东西,才将我及时送到医院里。

休息了一天,我觉得好多了就准备出院。

故事里的机缘巧合总是那么多,一出门我就看到了刺眼的一幕。

“哥哥,真是麻烦你来陪我了。”

那女孩倒是比照片上的清纯多了。

一件白色的长裙,到腰间的黑长直,五官精致小巧。

有几分白莲花样子。

她正一脸娇羞地依偎在傅盛怀里,趁男人不注意时,偷偷踮起脚亲了他一口,然后很快把头转过去。

男人微微愣神,下一秒轻笑出声,手指抚摸着被亲过的地方依依不舍。

真是俊男美女的一对,如果我不知道他们的真实嘴脸的话。

“是……是姐姐。”

女孩看到我立马害怕的躲在了傅盛身后,眼神怯生生看着我。

看我就像看洪水猛兽。

男人原本勾起的唇角,在

小说《我和情敌握手言和了》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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