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下令淮南、江南、湖北、成都等六路转运司,严加调查,并逮捕篙工水师,搜集罪证。最后,路转运司,严加调查,并逮捕篙工水师,搜集罪证。最后,因证据不确而撤销指控,苏轼才躲过了这一道难关。受到这种无端的攻击之后,使苏轼在京城处境困难,思想上压力很大。这时他才了解到司马光、范镇等人之所以离京外捕的心情。1071年7月,苏轼满含愤懑情绪离开了汴京,到杭州任通判。然而,他没有料到,更大的灾难正在等待着他。
苏轼任杭州通判时,年仅36岁。当时的新法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浙西不但实行青苗法、免役法、市易法,还兼行水利法和盐法。苏轼作为一个朝廷命官,心中反对新法,但还得执行新法。他常常奉命出差,深入下层,使他能更多地了解下层人民的疾苦。更重要的是他在基层,看到由于新法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缺点和弊病,使人民遭受了更大的痛苦和不幸。如新法把农业税由实物改为货币,一度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