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类豢养。
我强于胡墨。
好耶! 没有过多犹豫,我拎着人族的领子走进了山雾中。
这个人族看起来很脆弱,但也很顽强。
他一幅随时会断气的样子,但始终存着一息、奋力活着。
像一株奋发向上争夺阳光的幼苗,为了生存紧抓每一个机会,不断地向上生长。
在我给他塞草药时,他即使还意识模糊、被苦得面目狰狞也本能地强迫自己吞咽下去。
因为这种求生的欲望,他的灵魂在我眼里熠熠生辉,着实令蘑菇心喜。
不愧是我选中的宠物! 就这样,一个努力救,一个努力活,不消一些时日,他便清醒了。
他说自己名唤宋知时,还说了一车轱辘感谢的话。
我不擅长取名,宠物自己有名字这可太好了。
我像是初次养猫的人,新奇地屡屡喊他,“宋知时,你醒了么? “宋知时,喝药啦! “宋知时,药苦不苦?你们人,嗯,我是说,是不是要吃点甜的? “宋知时,你想吃什么? 他脾气很好,只要喊他,他总是会应答,便是被吵到也不过微微蹙眉。
宋知时伤得不轻,我治好了他的内伤,但断掉的骨头只能等时间慢慢静养。
最初的半月,他就算清醒了也只能躺在塌上无法动弹。
我第一次养宠物,还是在其受伤状态下,颇为手忙脚乱。
他有一些人族才有的需求时,有时要自己告知我我才能反应过来。
那时他总是红着脸和耳朵,羞赧地偏过头。
我帮他擦身时,他甚至全身都是红的。
有时在某处停留的时间过长,他还会不自在地轻颤一下,嗓音抖着像是要哭了,“姑娘,好了么? 好可爱的。
等到伤好些,他便不肯我再碰他,坚持要自己来。
我有一丢丢遗憾,但也很是欣慰。
我养的宠物会自己打理自己了哎! 他会清晨醒来打理自己的毛发,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然后倚靠在床上等我回来投喂他。
很乖巧也很耐得住寂寞。
我们居住的院落是胡墨幻化出来的宅子,据说仿照了本朝最时兴的建筑样式。
胡墨藏了很多人族的东西,都是这几百年来他走南闯北带回来的,书籍武器珠宝应有尽有。
宋知时很有教养,从来不主动去碰家里的东西,安安静静地呆在床榻上。
如果他是一颗蘑菇,这倒也没什么。
但他是人族,是不是该好动些? 我琢磨了一会儿,问他需不需要出去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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