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前夜,我脚踹渣男成他大嫂是一部让人热血沸腾的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读者们为主角沈斯言所展现出的坚韧和勇气所感动。已经连载至第128章 十年(大结局),总字数已超过30.2万字,成为了众多读者心目中的经典之作。
书友评论
结尾太仓促了,最后一章才甜,为什么不多写点甜的,一甜就结束了,意犹未尽,可以写多点他们的甜蜜生活
很棒,加油,期待下一篇
真的好纯,重生回来复仇,但很有底线
故事情节紧凑,不拖沓,值得看
结局完美[害羞][害羞][害羞][害羞][害羞]
男主人设挺特别的,跟以为的霸道男主不一样。抠抠搜搜的,哈哈……男主以存钱为乐,“好贵”还有“我买了价格贵的”,回力鞋子穿了三年了洗的发白了,还开胶了,他还照样穿,还有那开裂的钱包……他的人设很好!非常值得看
求番外[哭][哭][哭][哭][哭][哭][哭][哭][哭]舍不得
嗯,还有一点,男主的疯批性格不怎么明显,主要还是很温柔。但这样的男主真的好杀我啊!!!
没有长嘴的文,女主也有点不讨喜,一直觉得她前男友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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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阅读
蓁婶一拍手,说:“我有个礼物给太太!”
蓁婶转身朝茶几上的手提包走了过去。
注意到蓁婶背的竟然是L家的经典老花包,价格不算很贵,但也破万了,陆知微心里有些惊讶。沈斯言家里没有女主人,这包十有八九是沈斯言买来送给蓁婶的。
看来,沈斯言对这个蓁婶,是真的很重视。
蓁婶从包里拿出了一个小盒子,她捧着那盒子走到陆知微面前来,将她打开。
陆知微一低头,便瞧见那盒子里装着一只翡翠飘花手镯。镯色清透,如烟如霞,飘花荡漾在其中,像是装了一汪缥缈的碧波。
这镯子虽没法跟满绿手镯,帝王绿级别的手镯相提并论,但也算是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翡翠镯子了。
最主要的是,这镯子是从蓁婶包里拿出来的,这就更让陆知微受宠若惊了。
蓁婶拿起那镯子,露出忧伤之色来。她告诉陆知微:“这镯子啊,是夫人离开沈家的时候,送给我的礼物。夫人是个搞研究的,不喜欢戴这些首饰,送给我的时候,那是眉头都没眨一下。”
“我那会儿就跟夫人说过,等以后斯言结婚,我就把这镯子送给斯言的爱人。夫人还笑话我想得长远。”
蓁婶叹息道:“夫人其实也留了些好东西,原本是打算送给太太的。只是夫人命不好,已经不在了。她要是在啊,指不定多开心呢。”蓁婶说着说着就要哭了。
“微微,镯子你收下。”有了沈斯言的首肯,陆知微这才收下那只镯子。
镯子圈口还挺合适,陆知微皮肤白,手腕细长匀称,手指细如青葱,那镯子戴在她手腕上,更显得清透动人。
蓁婶瞧见这一幕,忙将眼泪收了回去。
她语重心长地对陆知微说:“外头都传,说斯言是个暴力狂,那都是假的!”蓁婶不忿地挥挥手,插腰说:“咱们斯言从来不打好孩子,打的全都是些心思不正的人,斯言平时可斯文有礼了。”
闻言,陆知微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担忧了。
她靠近沈斯言,也是心思不正啊。
再想到岐山疗养院初见那天,沈斯言差点就一手仗戳死了她。
这也叫斯文有礼?
陆知微都快不认识斯文有礼四个字该如何读写了。
“太太你就放心好了。”蓁婶拍着胸脯保证道:“你嫁给斯言,那肯定有享不尽的福气,蓁婶嘴巴开过光,可灵了!”
陆知微忍着笑,连连附和:“对对对,蓁婶说的都对。”
蓁婶越看陆知微,越是喜欢。她是个能干人,撸起袖子就打算去做菜,她问陆知微:“太太喜欢吃什么,有什么忌口的没?”
陆知微也不矫情,她告诉蓁婶:“我喜欢吃辣的,常见的食材中,除了无鳞类的鱼肉,别的基本都吃。”
“那行,我去做饭!”
这晚,主仆四人同坐一席共享晚餐,就算是庆祝沈斯言的新婚之喜了。
动筷前,沈斯言还煞有其事地拿出两个红包来,一个给乔发财,一个给蓁婶。
红包还算厚实,蓁婶当众拆开红包,数了数,笑呵呵地说:“999,真是个吉利的数字。蓁婶在这里,祝斯言跟太太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乔发财闷了一口酒,像个复读机,跟蓁婶说了一样的祝福词:“发财也祝太太跟老板百年好合,长长久久。”
陆知微惊讶于沈斯言竟然包了一个‘长长久久’寓意的红包。
明明只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婚姻,但沈斯言的做法,却让陆知微有一种自己跟沈斯言是真心相爱才结婚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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