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到最后,输的只有我。
不体面的,也只有我。
傅言琛永远都是高高在上、不染尘埃的模样。
桌子上剩下的甜品我全都打包带走了。
若是傅言琛在,一定会指责我小家子气、上不得台面。
没有他在,果然能让人心情舒畅。
回了家洗完澡,躺在床上把自己放空,一觉睡到了中午。
这是陪伴傅言琛的这些年来,
我最轻松舒服的一天。
不用被闹钟吵醒被迫早起。
不用精心准备傅言琛前一天晚上点名想吃的早餐。
也不用翘首以盼等待他施舍般的早安吻。
2
等我洗漱完下楼,傅言琛早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财经报纸。
见到我下来,他才不痛不痒开口:
「今天为什么起那么晚?我的早餐你也没做,上次洗的那个蓝色领带也不知道被你放哪儿去了。」
我「哦」了一声,从厨房拿了三明治出来吃,往沙发另一边一坐看我的电视剧,不在乎道:
「我不知道你回来,所以没做早餐。蓝色那个领带上次脏了,被我扔了。」
「扔了?」他提高音量,对我的态度很不满意。
那个领带不是我买的,却是他最喜欢的一个。显而易见——姜薇月送的,但我就是不顺眼,索性拿剪刀剪烂丢进垃圾桶。
傅言琛皱着眉,抬头看我。
我轻嗯了一声,半晌他才轻叹一口气站起身,将他身旁的盒子递给我,「纪念日礼物。」
我接过来,平静地打开盒子,是一颗鸽子大的粉钻。他顺势拿出来,轻轻捧起我的手,帮我戴上。
眉宇间尽是温柔。
只是,我在他身上闻到了一股陌生的栀子花香。
傅言琛施舍般地开口:「别闹脾气了,昨天我有个应酬才没能去赴约。你要是真喜欢那家餐厅,过几天等我有空了再提前预约。」
他惯会伪装,以至于我看不到一丝因为撒谎而愧疚的神情。我盯着他,想从那毫无波澜的眼神中琢磨出一毫爱意。
可我看不到,也琢磨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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