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也没有像昨晚一样,大肆地发表着饭菜不好吃的意见。
而是在旁边逗孩子玩,甚至还贴心的收拾好碗筷。
婆婆眉开眼笑,然后转而将矛头对准了我。
「小檀,你看看人家桃子,年龄比你小那么多,却这么懂事。」
我微微一笑,「妈,桃子我们给过钱的,属于雇佣关系,她做这些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我为这个家也付出不少吧,从来没见有人夸我的付出。」
「也没看有人给我一分钱。」
「合着结婚了干这些就是理所应当,没结婚干这些就叫懂事?」
「要不干脆,我和林子奇离婚算了,娶桃子进门,您看行吗?」
婆婆被我怼得说不出话来。
满脸不可置信地盯着我。
林子奇见气氛不对,急忙打着圆场。
「小檀,妈不是这个意思,她没读过什么书,没什么文化,你别跟她一般计较。」
我眉毛一挑,将矛头对准了林子奇。
「那你是读过书的,你说说,桃子做这些是不是理所应当。」
他尴尬地环视了一圈在场的人,然后挠挠头。
「是是是,是理所应当。」
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月嫂干这些,天经地义对吧。」
我注意到,桃子的手紧紧地攥着衣角。
可她却没有发怒的能力和本钱。
「是的,月嫂请来不就是干这些的吗?」
听林子奇说完这番话后,桃子脸色铁青,而我却心情大好。
「你们先吃,我去上班了。」
我就是有底气,这样肆无忌惮地戳他们心窝子。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开的车子都是我的。
他们当然可以选择离婚。
但代价就是打包走人。
还没有人蠢到这种地步,所以他们只能默不作声。
今天心情好,于是我去巡察了旗下的酒店。
却在酒店门口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
公公和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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