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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精彩节选


“娘,那些人又来讨债了,怎么办啊!”

方婉婉拖着大病初愈的身子,正准备从米缸缝隙里多抠点儿面粉出来,就看到儿子小恒飞快地冲进来,稚气未脱的小脸上还挂着泪水,紧紧地抱着她的腿,瑟瑟发抖。

这还是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子,怎么受得了这么大的惊吓!

方婉婉叹了口气,拢了拢头发,拉着小恒的手往外走去,破旧不堪的小院里早就站着几个凶神恶煞的壮汉,看到方婉婉走出来,便恶狠狠地问:

“你就是陈三刚过门儿的新媳妇儿?!”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方婉婉还是点了点头,问:

“几位大哥有何贵干?”

“有何贵干?讨钱!”为首的大汉上前一步,满脸横肉都在微微颤抖:

“虽说你那死鬼丈夫没了,可正所谓父债子还,夫债妻欢!他赌钱,一共欠了我们八两银子,你就说怎么办吧!”

“我看这小媳妇儿长得倒挺俊俏!”另一个人也走上来,色眯眯地打量着方婉婉:

“要是还不了钱,就用人来抵债好了!反正你也是被你老爹抵债给陈三儿的,再多卖一次也不亏!还有你身后那小子,卖给人牙子,怎么着也能有个两三两银子吧!”

“娘!”

小恒被这话吓坏了,紧紧地抱着方婉婉的腿,方婉婉摸了摸他的头,极力使自己镇定下来:

“几位大哥,银子我一定会还的,只是现在我们孤儿寡母的,我病也还没好透,请大哥再宽限一个月,我一定把银子还清!”

“说得轻巧!”大汉哼了一声,还是咄咄逼人:“你们家这么穷,拿什么来还?!”

“我们家是穷,可我还有一口气在!”方婉婉不甘示弱地看着他:

“几位大哥可想清楚了,我虽然是被我爹卖给陈三儿,可也是正正经经明媒正娶的良家女!你们要是敢动一点儿歪心思,旁的不说,官府一定不会饶了你们!再者,你们若是逼得紧了,大不了我就带着儿子死了算了,到时候你们找谁去讨债?!”

几个人显然是被她这番话说动了,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了一会儿,又放了几句狠话,这才悻悻地离开了家。方婉婉拍着小恒不断颤抖的脊背,暗暗松了口气。

谁说古代人民风淳朴的,在她看来,这些人跟现代的古惑仔根本就没什么两样嘛!

看着这破败的屋子,身上这套根本看不清颜色的麻布衣服,方婉婉简直要泪流满面了,她一个风华正茂的大二小仙女,怎么就这么倒霉,一夜之间来到了这个穷得鸟不生蛋的古代小山村,还平白无故地多了个儿子和八两银子的债!

白捡来的儿子小恒擦了擦哭花了的小脸,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娘,你放心,我明天就跟着打铁师父去学手艺,一定会赚到银子的,我会乖乖听娘的话,好好孝顺娘,求您千万别......别......”

到底还是个不到五岁的小孩子,说着说着就又哭了起来,方婉婉猜到了他想说什么,把他搂在怀里哄着:

“娘不会不要你的,你也别想着去学什么手艺,你这么小,应该快快乐乐地玩,然后去学堂念书才对,你放心,娘一定会赚到钱,到时候不光能还债,咱们娘俩儿还能过上好日子!”

“真的么?”小恒的眼睛里焕发出光彩。

方婉婉重重地点了点头:“对啊,所以现在咱们要先吃饭,只有填饱了肚子,娘才有力气去赚钱对不对?”

小恒顿时欢快起来,见方婉婉要去厨房做饭,也乖巧地在旁边帮着忙,家里的面粉还剩不到半碗,方婉婉把装油的坛子使劲刮了刮,用米粒大小的油花煮了半锅稀得可以照见人影儿的面糊糊,就这样了,小恒还懂事地把糊糊拨给她大半:

“娘,你身子还没好,你多吃点儿!”

家庭不幸的孩子就是这样,懂事的让人心疼。方婉婉叹了口气,不由得想起了自己,在现代的时候,她其实跟小恒差不多,父母早就离婚,之后又各自组建了家庭,谁也不管她,只会用钱来打发,没想到这下子穿越到古代了,也还是一样的凄惨。

这几天她虽然病着,却也从小恒嘴里知道了不少事情,这个身体的主人也是个可怜姑娘,从小就没了娘,老爹又是个赌鬼,输光家产之后竟然把自己的女儿当做抵押卖给了陈三儿当老婆,正所谓风水轮流转,就在新媳妇儿进门的这天,陈三儿在赌场上输红了眼,一口气上不来就死了。

您死了也就算了,至少别给我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

方婉婉暗暗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三两下把碗里的面糊糊刨了,便站起身来对小恒说:

“娘出去找找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你乖乖在家等着!”

小恒乖乖地点了点头,方婉婉便提着个破篮子出了门。

不得不说古代的环境就是好,山清水秀的,连空气都格外清新,在床上养病的时候她就听小恒说过,这个灵水村是个靠海的小渔村,村民们很多都以打渔为生,她想了想,决定先去海边看看。

现在已经过了捕鱼的旺季,方婉婉并没有抱着多大的希望,果不其然,这海里的鱼虾基本都被捞光了,她百无聊赖地晃了晃,心里一片失望。

就在方婉婉准备离开的时候,海边突然涌起了海潮,方婉婉来不及躲避,下意识地挡住了脸,等到潮水退去后,她浑身都湿透了,暗骂倒霉时,却在无意中看到海边的一瞬间,愣在了原地。

被海潮这么一冲,许多东西都被卷上了岸,沙子和石头之中,那些粉粉嫩嫩的东西......是鱿鱼!

方婉婉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三步并作两步地冲过去,欣喜地发现,被浪潮冲上来的,不仅有鱿鱼,还有扇贝和各种各样的蛤蜊,也许是因为没有被打捞的关系,这些海鲜都长得十分肥美,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乖乖,要是在现代,光看那巴掌大的扇贝就可以卖很多钱了!方婉婉激动得双手都在颤抖,她手忙脚乱地把海鲜装满了篮子,兴高采烈地准备上山去看看。

吃海鲜离不开调料,她记得小恒曾经说过,山上长着不少野生的香料,平时村民们也会用这些香料来做鱼吃.

果不其然,方婉婉在山上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花椒、辣椒、紫苏和葱姜蒜,更让人惊喜的是,她还在山脚下发现了一大片野生红薯,那些红薯长得很好,最小的一个都有拳头那么大,要不是实在提不动了,她真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家呢!


满载而归的方婉婉喜不自胜地回到了家,一进门就看见小恒拿着小半个煮鸡蛋小心翼翼地吃着,另外大半个被装在碗里,显然是给她留的,小恒的旁边坐着个慈眉善目的老奶奶,看到方婉婉回来了,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怕娃娃饿,所以过来看了看,家里东西不多,一个鸡蛋有点儿寒酸,这娃也真是懂事,非要留一大半给你!”

“怎么会寒酸呢,这么宝贵的东西,婶子和叔自己留着吃就好了。”

方婉婉有些感动,眼前这位老妇人是邻居杨婶子,和丈夫杨叔是村子里出了名的好心人,方婉婉病着的时候没少受她照顾,想到这里,方婉婉便将篮子递过去:

“婶子,我今个儿运气好,找到些吃的东西,你看你和杨叔爱吃啥,自己拿吧!”

“这东西......能吃?”杨婶子狐疑地看着篮子里的红薯、鱿鱼和扇贝,叹了口气:

“婉婉啊,今晚你带着娃来婶子家吃饭吧,虽然没啥好吃的,可起码能填饱肚子啊,看着你篮子里这些东西,婶子心口都发疼啊!”

杨婶子一边说着一边抹着眼泪,方婉婉有些莫名其妙:“这些东西能吃啊,还是少有的美味佳肴呢!”

“胡说!”杨婶子哭得更厉害了:“咱们灵水村的人世世代代捕鱼为生,最知道海里的东西了,这些东西长得怪模怪样的,连捞到都是晦气,咋能入口啊?!”

怪不得她能在这个季节捞到这么多海鲜,说了半天原来根本就没人去打捞!方婉婉笑着拍了拍杨婶子的背脊:

“婶子,你别担心,你现在回去请我杨叔过来,今晚啊我给你们露一手,到时候你就知道这东西有多好吃了!”

杨婶子将信将疑地回去后,方婉婉把留给她的半个鸡蛋塞到小恒手里,打趣地问:

“小恒,娘给你做这些东西,你敢不敢吃?”

“敢!”小恒重重点了点头:“娘给我做啥我都吃!”

“真是我的好儿子!”

听小恒这么一说,方婉婉的信心更强了几分,她洗干净手走进厨房,先把所有材料都清洗干净,然后把鱿鱼切上花刀,放上切碎的紫苏、葱姜蒜和酱油辣椒面儿一起腌着,然后把红薯上锅蒸着,开始处理扇贝和蛤蜊。

照理说,贝类的东西放上炒香的蒜蓉和粉丝一起清蒸出来是最好吃的了,可家里一点儿油都没有,更别提粉丝了,好在这些海鲜又大又新鲜,怎么做都好吃,她便把蒜蓉和新鲜的小米辣剁碎,加上酱油拌匀,均匀地抹在扇贝上,剩下的蛤蜊煮了个清淡鲜美的汤,撒上碧绿的葱花,看上去十分诱人。

红薯蒸好后,方婉婉把腌好的鱿鱼直接放在烧热的铁锅里,做了个简易版的“铁板鱿鱼”,虽然没有油,不过这鱿鱼很肥,做出来也是香喷喷的,屋子里很快就萦绕着海鲜大餐特有的香味,她把菜一样一样盛出来,朝外叫了一声:

“开饭啦!”

小恒很快跑进来帮着拿碗筷,杨婶子也闻见味道进来,满脸的疑惑:

“这味道咋这么香呢?果真能吃么?”

“能吃!”

方婉婉笑着请杨叔和杨婶子坐下,亲手给他们挟了鱿鱼和扇贝,又掰开一个大红薯放在旁边凉着:

“快尝尝啊!”

这鱿鱼新鲜极了,吃到嘴里还带着弹滑的嚼劲,因为调料放的正好,在尝到调料的香辣时也能尝到鱿鱼肉本身的鲜甜。

扇贝上面的蒜蓉香喷喷的,下面是滑嫩肥腴的扇贝肉,咬一口,那股特有的鲜香就在嘴里炸开了。这两种海鲜都是鲜香可口,再喝一口清清淡淡的蛤蜊汤,更是美味儿到了骨子里。

“娘,这些东西真好吃!”小恒吃的满头大汗,方婉婉笑着揉了揉他的头,递给他一块红薯:

“吃这个饱肚子,尝尝看?”

灵水村气候好,野生出来的红薯也是又香又甜,绵软无渣,这东西吃着很饱肚子,他们每人吃了半个就觉得肚子胀鼓鼓的,杨叔惬意地叹了口气,连连夸奖方婉婉:

“你这孩子真是能干,从前我们咋不知道这些东西不仅能吃,还这么好吃!”

看到连土生土长的杨叔杨婶都觉得好吃,方婉婉心中一动,诚恳地说:

“杨叔,婶子,你们要真觉得这东西好吃,那我明天就到镇上摆摊卖着试试看,你们说可不可行?”

“可行,当然可行!”杨婶子十分热心:“这东西咱们从来没吃过,你是头一个做的,生意肯定很好!”

杨婶的话正是方婉婉心里想的,做生意最讲究的就是个独特,正所谓物以稀为贵,这里的人都只会吃鱼和虾,只有她一个人卖别的,一定会吸引一大群爱新鲜的人,只要自己坚持做好,不愁赚不到钱!

想到这里,方婉婉顿时觉得干劲十足,杨叔和杨婶子看她这样,还主动把家里的木板车和半袋炭借给了她,方婉婉连连道谢。

小恒在她的解说下很快削出了一大把竹签子,又摘来许多芭蕉叶,方婉婉收拾好东西后又提前拌好了满满一大碗蒜蓉,这才筋疲力尽地歇下。

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就醒了,看小恒睡得正香,便轻手轻脚地给他盖好被子,又把昨天剩的红薯揣了半个在怀里,拉着木板车便往镇上去。

灵水村隶属的是丰海镇,是这里最富裕的镇子,这无疑又是给方婉婉的一大好处,只有富裕的人家,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美味,而不是仅仅想填饱肚子。

她知道做这种小摊食物的生意,最要紧的就是选个好位置,于是看准了街口大树下的一块空地,手脚麻利地摆好炭火,把洗干净的红薯连着皮埋进去,又在上面架了一层铁丝网,把海鲜放上去小火烤着,时不时翻个面儿抹上调料,很快,那香味儿就散发出来了。

方婉婉看着人渐渐多了起来,而海鲜也考的差不多了,便脆生生地吆喝起来:

“好吃的烤海鲜,香甜的烤红薯,快来尝一尝了!不好吃不要钱!”

她长得好看,声音甜脆,再加上烤海鲜的味道实在诱人,很快摊子前就围了一些人,一个穿着绸缎衣服的胖子凑近了烧烤摊,狐疑地闻了闻,问:

“这是啥,长得怪模怪样的!”

“大哥,这是烤鱿鱼和烤扇贝,一份儿卖五文钱,下头埋着的是红薯,三文钱。您别看模样丑,味道可好得很呢!”

胖子又盯着看了看,还是有些抗拒:

“长得这么难看,真的能吃?”

“大哥,正所谓人不可貌相,那长得不好看的人还有许多有大出息的呢,更何况是吃的!”

方婉婉一边笑着一边递过去一串烤鱿鱼,她刚才那句话显然让胖子听得很顺耳,他看了看方婉婉俊俏的小脸,又看了看香气四溢的烤鱿鱼,像是下定决心一般,接过来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烤鱿鱼一入口,胖子的脸色就变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周围的人吓了一跳,还以为他是中毒了,顿时慌成一团,还好那胖子终于把嘴里的鱿鱼肉咽了下去,又狠狠咬了一大口,嘴里含糊不清地夸奖着:

“好吃......简直是珍馐美味!”

要知道这胖子可是镇上的有钱人,什么好东西没吃过?能让他这么夸奖的,一定是无上的美味,镇上的人都不穷,再加上方婉婉的价格也不高,很快,人们就纷纷掏出钱,争先恐后地挤在摊子前:

“给我来一串那个什么鱿鱼!”

“带壳儿的那个闻着不错,给我一个!”

“那红薯是甜口儿的?那我要一个!”

“......”

小摊的生意顿时火爆起来,还好方婉婉早早就烤好了许多,不然根本就供应不上,大部分人都是半信半疑地咬下第一口,然后发出一片赞叹之声,吃了一串还要再加一串,地上很快堆满了串鱿鱼的签子和包扇贝的芭蕉叶,烤红薯也被抢得一干二净,见方婉婉的摊子空了,不少人还眼巴巴地看着她:

“姑娘,你明个儿可一定要再来啊!”

方婉婉笑眯眯地答应了,收拾好东西后清点了一下今天赚到的银子,这一数就吓了一大跳,她竟然足足赚了五两银子!

要知道她买的这些东西都是野生野长的,除了杨叔他们给的那袋炭之外,几乎是没有任何成本就赚到了这么多钱,方婉婉心里一阵激动,要是按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开一个店,乐滋滋地在古代过上小康生活了!

有了银子,要买起东西来自然是得心应手。方婉婉在集市里四处转了转,买了一大块五花肉准备回去熬点儿猪油,看到有卖排骨的,想了想,也买了一点儿。

在这个临海的地方,猪肉反而卖的比海鲜贵,不过小恒还是小孩子,杨叔杨婶年纪也大了,都需要喝点儿骨头汤补补身子,方婉婉把排骨放进篮子里,又四处转悠着,买了黄酒、豆腐、鸡蛋、大米白面和一些蔬菜,路过香料铺子时又买了些做菜用的香料和各种调味品,这才推着满满当当的木板车回了家。

灵水村是个很小的村子,人口稀少,却大多都很纯朴热情,方婉婉推着车一路走来,村民们都很友善地跟她打着招呼,刚走到家门口,就看见小恒飞快地跑出来,脆生生地叫了一声:

“娘!”

这孩子,该不会是眼巴巴地坐在家里等自己等了一天吧?!方婉婉笑着摸摸他的头,任由小恒帮着自己把车推进去。

不得不说这孩子真的太懂事了,看方婉婉满头是汗,便递过一碗早就晾凉了的水,方婉婉咕咚咕咚地喝下,笑道:

“小恒,去隔壁请你杨爷爷杨奶奶过来,就说娘今晚包饺子,请他们过来尝尝!”

“饺子?”小恒疑惑地摸了摸头:“那是啥?”

这孩子,连饺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方婉婉一阵心疼,勉强笑了笑:“饺子是很好吃的东西,等娘做好了你就知道了。”

小恒脆生生地答应了一句,拔腿往外跑,方婉婉洗干净了手,先把水灵灵的大白菜洗干净切碎,放上一点儿盐在旁边滤着水,又打了鸡蛋揉了面团,这才开始处理肉。

方婉婉今天特意买了一大块五花肉,肥的地方可以熬猪油,瘦的地方能做菜吃,别的也可以放调料腌制一下,明天烤着卖。她剁了些肥瘦掺半的肉糜,加上葱姜末儿和盐拌均匀,见面也发得差不多了,这才把白菜沫儿倒进来,调出一大盆肉馅儿。

刚把装面装菜的盆抬到院子里,杨叔杨婶就乐呵呵地进来了,手里还提着半篮子鸡蛋,看到方婉婉调的饺子馅儿竟然有这么多肉,对视一眼,有些不好意思:

“昨个儿就在你这儿吃了好东西,今天又来蹭饭,我们老两口怪不好意思的,家里就剩这几个鸡蛋了,你可别嫌弃啊。”

“婶子太客气了,这些啊都是我今个儿摆摊子赚的钱!”方婉婉一边擀着饺子皮一边说:“还要谢谢杨叔借我的木板车和炭呢!”

“那个炭是我自己烧的,不值什么钱。”杨叔有些不好意思,杨婶子笑呵呵地坐在方婉婉身边,给她帮起了忙。

两个人干活都很麻利,不一会儿就包好了满满一簸箕饺子,这时候之前炖好的排骨汤也散发出了阵阵浓香,方婉婉把买来的蘑菇和萝卜放进去继续煮着,又另一起锅水煮好了饺子,一顿香喷喷的饭菜就做好了。

排骨汤香浓可口,饺子薄皮大馅儿,正适合老人和孩子吃。方婉婉看杨叔杨婶一副不好意思动筷子的样子,主动给他们盛了满满一大碗,真情实意地说:

“杨叔,婶子,说句掏心窝子的话,我爹是个啥样的人你们也清楚,咱们村子里人不多,有你们二老做邻居,是我和小恒天大的福分。你们若不嫌弃,今后咱们就是一家人,大家谁也别跟谁客套,你们说成不成?”

杨叔杨婶以前有个挺能干的儿子,可惜得了一场病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是老两口孤孤单单地过日子,听到方婉婉这么说,两个人都是老泪纵横:

“我们都一把老骨头了,你还是个年轻姑娘,我们实在是怕拖累了你啊!”

“婶子说什么傻话呢,我白天忙,小恒还要你们多多照顾才是!”方婉婉很认真地说:“我寻思着等摆了摊儿攒够了钱,就到镇上开个小店,到了那个时候,还指望着杨叔杨婶给我撑场面呢!”

她说得这么诚恳,两位老人便也不再迟疑,抹着眼泪在心里庆幸,老天有眼,带走了一个儿子,却又送来了这么好的亲人!

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因为有了杨婶帮忙,方婉婉准备明天的菜时轻松了不少,两个人把五花肉切成薄片抹上调料腌着,又把一部分红薯提前蒸好压成薯泥,然后一起去海边捞鱿鱼和扇贝,回来的时候,杨叔和小恒已经削好了一大捆竹签子。

晚上睡觉时,方婉婉又清点了一下剩下的银子,她买了这么多东西,却也只花了四两多银子,明天卖的食物种类更多一些,肯定比今天赚的还多,这样算下来,用不了多久,她就可以把小恒送到镇上的学堂去读书了。

因为赚了钱心里高兴,方婉婉睡得格外香甜,第二天精神抖擞地去了镇上,昨天那个有钱的胖子已经等在了大树下面,见了方婉婉急不可耐地大声道:

“姑娘,可等到你了,我这肚子里的馋虫叫了一夜了!”


方婉婉听了连忙手脚麻利地把摊子支起来,她怕胖子等得太无聊,便一边烤着鱿鱼一边陪他聊着天,这才知道原来胖子是这镇上出了名的富商,叫做陈大富,两个人倒是挺聊得来,不知不觉中香气散发了出来,方婉婉笑着递给他一大串鱿鱼:

“陈老板,小心烫。”

因为材料丰富,所以今天的滋味儿比昨天还要好,陈大富狼吞虎咽地吃了好几串鱿鱼扇贝和五花肉,方婉婉又递给他一份用芭蕉叶包着的红薯球。

那是在薯泥里加了糖水后揉圆的,香甜顺滑,陈大富简直要把舌头吞下去了,在他来了之后不久,小摊前也围满了人,有的是昨天的客人,也有的是听说方婉婉的东西好吃,特意来尝个新鲜儿的,正如方婉婉所料,生意比昨天还要好。

客人散去后,方婉婉累得满头都是汗,她随意地擦了一把,迫不及待地去数银子,这一数可把她惊着了。

十七两!

看着白花花的银子,方婉婉的脑子迅速地转开了。

讨债的那群大汉凶神恶煞的,自己不能老拖着,可要是一次性还清了他们就会知道自己赚钱了,一定会想方设法地来找麻烦,这笔赌债得分几次来还,每一次只还铜板,这样才安全。

按照这个进度,还清赌债后她可以开的店规模一定不算小,那么就不能只做海鲜了,毕竟这里的人从小到大都是吃海鲜,况且这玩意儿也分季节,她得抓紧时间想几道特色菜,还有......

方婉婉心里一动,不知道为什么,想起了现代社会的一些休闲餐吧,这种地方往往装修精美气氛良好,可以吃饭喝酒,也可以看书听音乐,还可以和朋友一起聚会聊天,如果有条件的话,她为什么不干脆把生意做大呢?!

这个想法像火苗一样,让方婉婉热血沸腾,她小心翼翼地把银子收好,决定赶紧去集市多买些新鲜的菜回来,好赚上更多的钱。她把木板车托付给一旁小店的老板代为看管,自己揣着银子往集市走去。

集市本来就人多,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格外热闹。方婉婉护着自己的银子,小心翼翼地在人群里穿梭,正拥挤着呢,后面突然由远及近地传来一阵马蹄声,方婉婉回过头一看,竟然是一匹烈马正快步往这里冲过来!

人群爆发出一阵惊慌的尖叫,人们都下意识地四处逃散,方婉婉一时站不稳,被一个人推倒在地,还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就看到雄壮的马蹄已经快要踢到自己头上!

我靠,刚在古代赚了点儿钱,不会就这么让我死了吧?!

这是方婉婉在脑海一片空白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下一刻,她只觉得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那人抱着她在地上滚了几圈,堪堪躲过近在咫尺的马蹄,见方婉婉并没有被伤到,这才腾空而起,降服了烈马。

“对不起对不起,这匹马性子太烈,一个不慎就让它跑出来了!”

很快,满头大汗的马厩老板就冲了过来,连连赔礼道歉,看到马没有伤到人,惨白的脸色终于红润了几分,见烈马已经被人降服,忙不迭地道谢:

“多谢这位小兄弟!”

见老板像是要掏银子的样子,刚才降服烈马的年轻男子摆了摆手,淡淡说了句:

“小事一桩而已,只希望你今后可以严加看管,别让烈马伤到人就好。”

马厩老板连连点头,那男子正要离开,方婉婉连忙上前行了个礼: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小事一桩,姑娘不用客气。”

说完这句话后,年轻男子冲她点了点头就走了,方婉婉愣在原地,觉得有些好笑。

这个人,怎么这么爱说“小事一桩”四个字啊!

看样子,那个男人应该也是这个镇上的人,自己以后肯定还有机会遇到他,到时候再好好感谢也不迟,方婉婉这么想着,忍不住笑了笑。

真是个大帅哥啊......

万幸的是,刚才的混乱中,方婉婉的银子一点儿都没有丢,她在集市买齐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想了想,又去布庄扯了几块布,准备给杨叔杨婶和小恒他们做身衣裳,这么一逛耽误了不少时间,等她推着木板车往回赶的时候,天已经暗了下来。

从镇上回到灵水村的路上会经过一片小小的树林,往常方婉婉都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今天却意外地在灌木丛里发现了几颗果子。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黑莓,那可是很好吃的水果!

方婉婉很高兴,快步走到灌木丛边准备摘几个,没想到刚一靠近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她心里一沉,下意识地往灌木丛里面看去,这一看几乎把她吓得魂飞魄散。

灌木丛里,露出了一只带着血的手!

方婉婉本想掉头就跑,可不知道为什么,脚却怎么也迈不开。

万一,那个人还活着呢?

她艰难地吞了口口水,把人从灌木丛里拖了出来,俯在他胸口仔细听了听,果然还有心跳,她不敢轻易挪动这个人的身体,只好把木板车推过来,费了好半天劲儿才把人挪上去。

这是个很高大的男子,木板车对于他的身高来说实在太小,方婉婉怕挤到男人的伤口,便琢磨着怎么让他躺得舒服一点儿,无意中看到了他的脸,才发现,原来这个人居然是白天救了自己性命的那个大帅哥!

算算时间,从下午到现在不过才三个多时辰,怎么他居然弄得半死不活的?!方婉婉来不及多想,尽自己最大的力气推着木板车,一路艰难地回到家,冲着屋子里大喊:

“杨叔,杨婶,快出来帮忙!”

很快,屋子里的三个人便飞快地跑了出来,看到木板车上浑身是血的男人都吓呆了:

“婉婉,这人是......”

“我捡到的!”方婉婉累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小恒,快去请大夫!”

就在这时候,本来一直昏迷着的男子突然费力地伸出手拉了拉方婉婉的衣服,这一动好像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声音微弱得只能凑近才能勉强听到:

“不要......不要让人......知道......”

林奕之朦朦胧胧间,只觉得有一双非常温柔的手为自己盖上了被子,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耳边隐隐约约响起轻柔的说话声,即使他仍然在昏迷之中,却依旧肯定,在这个地方没有危险。

因为,这里有家的味道。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费力地睁开了沉重的眼皮,模模糊糊之中,他终于看清了四周的环境。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屋子,土墙土炕,收拾的干干净净,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香味儿,他费力地转过头一看,就看到一个娇小窈窕的身影捧着个碗走进来,坐到自己身边,,满脸的惊喜:

“我就说你今天肯定会醒,杨婶子还不信,瞧,刚炖好的鸡汤,快趁热喝吧!”


对于方婉婉的突然接近,林奕之本能的往墙那边缩了几分,却不小心扯动了身上的伤口,让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方婉婉见此大惊:“你身上有伤,你别乱动!”

说完见男人依旧一脸防备的盯着自己,方婉婉将自己手中的碗放到一边,然后向他解释道:“难道你忘了吗?我是你在街上从马蹄下救下的那个人,回来的路上在旁边的草地中看到了受伤昏迷的你,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先把你带回了我家里,所以你不要怕,我是不会害你的。”

方婉婉说的诚恳,林奕之防备之心不由得放下了一大半。

顺着女人如泉水叮咚的声音林奕之又看了方婉婉几眼,刚刚昏昏沉沉中只能看到一个窈窕的身影,如今这么定睛一看,林奕之多少有些出乎意料。

刚刚醒来时林奕之打量了下这屋里的环境,说不上很好,想必只是普通的农户人家,身前的女子也是一身朴素的麻布打扮,只是那脸蛋,却没有他平日里看到的那些农妇那般粗糙。

女人的皮肤光滑细腻的如同那剥了壳的鸡蛋,鼻子嘴巴生得小巧玲珑,一双杏仁眼更是灵气十足。

乌黑靓丽的秀发仅仅用一根布条绑在脑后,脸颊两边则是垂落了几根。

即使是林奕之这种向来不爱打扮的人,都难免会觉得这样的容貌配上这样的打扮还是有些违和。

注意到男人打探的视线,方婉婉多多少少有些不自然,面前这个男人的相貌如果放在现代,随随便便都可以把那些正火着的小鲜肉给比下,更何况她在架着男人到木板车上时,男人不经意敞开的衣服下露出了他轮廓完美的肌肉曲线,方婉婉知道这东西一年半载是锻炼不出的,联想起他在街上救自己时的本事,想必这人一定是个练家子。

眼神交流中,林奕之迅速反应过来自己的视线似乎有些太过直接,他匆匆垂睫掩下眼底那小小惊艳的情绪,顺势看到了自己身上包扎的伤口。

伤口包扎的很是整齐,一看便知道来人用心对待了此事,要在之前林奕之肯定随便缠两圈就完事。心里一阵暖流涌过,他抬起头看向了方婉婉,感激道:“林某在这里多谢姑娘了!如果没有姑娘,想必林某就死在那路边了!”

“公子不用客气,”方婉婉笑道:“如果不是公子,想必今天我定会重伤在那马蹄之下,我也该多谢公子的及时相助呢!”

“姑娘客气了!”

林奕之说完之后方婉婉突然不知道还该说些什么,继续这样客套下去也不是办法,身份摆在这里自己也不好多嘴,于是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尴尬起来。

就当方婉婉的视线无处下落的时候,突然在这时一道黑影从门外蹿了进来,直接就钻进了方婉婉的怀里,撞的她差点一个不稳倒在一旁。

“哎呦,小恒轻点,娘差点就被你撞飞了!”

方婉婉看见是小恒,嗔骂了一句后用食指在他的额头上戳了一戳,小恒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头,脑袋埋在他怀里撒了撒娇。

坐在一旁的林奕之见此有些吃惊。

自己眼前的这个女人怎么看也都才十八九岁的年纪,没想到年纪轻轻就已经贵为人母了。

“小恒你进来做什么?外面的事都做完了吗?”刚刚进来之前方婉婉特意嘱咐小恒帮忙喂养下屋后鸡舍里的那几只小鸡,怎么才这么一小会工夫,鸡这么快就喂完了?

“还没呢,娘,是杨奶奶让我问问你,看鸡汤有没有喝完,需不需要再添一碗?”

提到这事方婉婉突然醒悟过来原来还有一件事没做,她侧身端起桌子上的鸡汤,林奕之还没来得及看清她的侧颜,一碗鸡汤便伸到了他的面前。

“小恒不说我都忘了。喝碗鸡汤吧,不够的话我再去添一碗。”

说出来有些难为情,其实林奕之第一眼观察到的是女人嫩白如葱的手指,尤其是在灰碗的映衬下。随后察觉出有几分不妥,他又看向了那碗鸡汤。

鸡汤一看便能看出熬了不少火候,醇厚的汤底埋着几块无骨的鸡肉,其中还藏着几块颜色饱满的土豆蘑菇。从刚刚鸡汤端进来的时候林奕之便闻到了香味,此时就摆在眼前,他更是情不自禁的咽了咽口水。

他也不做推辞,反正已经欠了这么多了,也不在乎这些,接过碗一饮而尽,鸡汤的香味便在嘴里顷刻蔓延,尤其是里面的配料熬的软烂,无需多嚼便顺着汤咽了下去。

一碗热汤入肚,林奕之感觉整个身子都舒畅了不少。

见林奕之喝完,方婉婉接过碗示意小恒再去端一碗过来,小孩捧着碗飞快地就跑了出去。

房间里又只剩了两人,鼻息之间还残留着鸡汤的香味,方婉婉为了缓解气氛,主动问道:“也不知道公子如何称呼,这个村子不大,附近的人我能认个半熟,但是公子却是第一次见。”

“在下林奕之。姑娘说的没错,在下确实不是这里的人,只是今日途经这里,没想到半路竟遭遇那匪徒暗算,不仅将全身的财产席卷了个干净,还被伤成了这样,说来也是惭愧。”

一想起自己被袭击之事,林奕之放在被子上的拳头便忍不住猛地攥紧,青筋也因此爆了出来,方婉婉听闻十分同情男人的遭遇,于是安慰道:“林大哥放心,那样的坏人总有一天会遭到报应。我叫方婉婉,林大哥如果不嫌弃的话,可以先在我家把伤养好,到时候再赶路也无妨。”

“不!那样的话那可就太麻烦方姑娘了……”

林奕之下意识就想推辞,尽管这里给他的感觉很是安逸祥和,但是他向来不愿麻烦别人。

“林大哥没事的,你就先住下吧。平日里我每天都需进城去做生意,家里便只有小恒一个人。如果林大哥在的话一方面能陪他玩一玩,另一方面也能防止那些匪徒入侵我家,说来说去还得麻烦林大哥才对。”

方婉婉一番话说的很有道理,林奕之暂时也想不出还能有什么好的打算,想了想后最后还是答应留了下来,或许某一天他真的还能帮上什么忙。

很快天色便暗了下来,方婉婉也到时间和杨婶张罗起当天的晚饭来。

除了之前熬好的鸡汤,方婉婉还准备了一些肉沫炒了个野菜,又想起家里现在又多了个男人,然后又下锅煎了几个鸡蛋。

林奕之有些困难的从屋里走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屋外正在炒菜的方婉婉,锅底的火光照亮了她带汗的小脸,不仅不显狼狈,相反真实生动的模样还让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直到身旁传来几声咳嗽声,林奕之这才将视线收回。

原来是杨叔不知何时走到了一边,看到林奕之,笑眯眯的同他打了声招呼。

“年轻人身子骨果然还是硬朗些,既然能自己起来了,那就过来一起吃饭吧。”

不一会的工夫,几个菜全部被方婉婉端上了桌,四个人坐定后,小恒看到金灿灿的煎蛋心里痒痒作势就想来一筷子,却被方婉婉轻轻拍了拍手掌。

她端起了自己面前的茶杯,眉眼带笑的对林奕之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家暂时要多一个人了。在这里,婉婉以茶代酒感谢下林大哥,今天如果不是他,想必我就不会完好无损的坐在这里了。”

说完,她一口便将那茶水饮下,饭桌上的话题也因此展开。

林奕之看着坐在对面那个笑的眉眼弯弯的女人,茶水浸润下的两瓣嘴唇泛着光泽,一张一合中竟将林奕之的视线全部吸引了过去。

林奕之自己也觉得奇怪,因为这样的感觉,以前从来没有过。


自昨晚之后,林奕之便真的在方婉婉家留了下来。

吃完饭后,照平时,杨婶帮忙收拾好碗筷后便会带着杨叔回到自己家里,只是今天有些不同,她以为林奕之没看到,伸手将方婉婉拉到了一边。

“婉婉啊,你真的决定要把他留下来?”

说这话时杨婶的表情有些凝重,边说边在偷偷打量站在门口高大的男人。

“杨婶怎么了?”方婉婉有些不解,刚刚饭桌上杨婶还帮着自己感谢了人家好几番,怎么一下子似乎态度又变了。

“哎!你这个傻孩子!”

杨婶和方婉婉不同,一个是思想封建的乡村妇人,一个是崇尚新时代人交往自由的年轻人,所以杨婶忍不住提醒道:“你忘了你现在是孤儿寡母两人吗?先不说这男人的身份不明,如果他以后一直住在这里,你想想,如果被村里的人知道了,该怎么说你的闲话?她们那些人才不会管什么恩不恩人呢!”

杨婶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方婉婉听完后偷偷看了一眼林奕之。

光看样子的话,男人生得高大威猛,且一脸正气,各方面都能看出他应该不是什么图谋不轨的小人。

但是现在自己独自带着小恒,如果被村里人知道家里多了个男人的话,的确有些不妥,思索了一番后,方婉婉有了个主意。

她走到林奕之的跟前,面对这个比自己足足高了大半个脑袋的男人,多少有些紧张。

“林大哥真是不方便了,前面我是打算让你留在我家,可突然又想起自己家里只有一间房,住三个人的话实在是不方便,要不……”

话说到一半,林奕之便以为自己懂了她的意思。

刚刚杨婶拉着她在那里小声商量,不用猜也知道是在说他,只是没有想到才这么一小会儿工夫就来给他下最后通牒,心里闪过一些无名的失落。

“方姑娘不必不好意思,这些林某都懂,再次多谢今天姑娘的救命之恩,有缘林某来日定会相报!”

说完,林奕之转身便想离开,这里虽小,但让他感受到了久违的来自家人之间才会有的温馨。

即使不舍可自己也不属于这里,迅速掩下眼底的几分落寞,林奕之迈开大步向外走去。

后面立马有一道女声唤住了他。

“林大哥留步!”脚步半顿的工夫,方婉婉几步又站回到了他的跟前,额前的头发在脸前晃了晃,方婉婉立马将其勾在脑后。

“方姑娘还有什么事吗?”林奕之问道。

“林大哥误会我的意思了。”方婉婉有些失笑,没想到这个男人反应这么大,自己话还没说完他就要走,“我当然希望林大哥可以留在这里,只不过我家房间不够,所以只能让林大哥借住在杨婶家,我和杨婶已经说好了,平日里你也可以和他们一起过来帮帮忙什么的。”

林奕之素来冷静的眸闪过几分意外,就在刚刚,他还以为自己又要再次露宿野外了,没想到却是自己漏听了她的话。

能够看出女人对自己的去留之事很是在意,对于前面的行为林奕之有些惭愧,抱拳道:“都怪林某没有听完姑娘的话,差点理解错了姑娘的好意。”

“没事没事,那林大哥还愿意住在杨婶家吗?”

闻言林奕之看向了一直在那边等着的两个老人,他们的鬓角已经泛白,眉眼之间尽是乡村老人有的淳朴与慈祥。

林奕之向来对老人尊敬,自然不会排斥和他们住在一起。

见男人点了点头,方婉婉总算松了口气,在林奕之跟着杨婶他们准备回去的时候,她不忘提醒道:“林大哥这几天还是先把伤养好吧,待伤养好了,还得请林大哥多帮忙才行。”

林奕之看了方婉婉一眼,丝毫不犹豫的应了下来。

跟着杨婶杨叔回到他们的房子,林奕之只能暂时先住在他们去世儿子的房间,能看出这个房间应该被他们天天打扫,各个家具上面看不到丝毫灰尘。

习武之人最讲究休息,这样可以保证第二天的精力是否充沛,可是身处异地的林奕之盖着薄被吹着窗外的夜风,却翻来覆去都不见睡意。

每当他一闭上眼睛,脑海中便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一张女人的脸。

说不上多么精致,可笑起来的时候却是那样的如沐春风。

这种感觉很是微妙,当林奕之反应过来自己究竟想了些什么的时候,一看外面的天色,已经暗的不成样子了。

够了!不要再想了!

林奕之向来对自己要求严格,他迅速将那个人的容颜赶出了自己的脑子。

再说,人家已经有相公有孩子了,是个人也不能惦记不该有的东西。

很快,林奕之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伴随着外面的虫鸣,他总算是睡了过去。

待重新睁开眼睛,已经是第二天的早上了。

林奕之收拾好床走出门外,发现杨婶和杨叔早早便在外面干起了杂活。

“小伙子起来的正好,到时间去婉婉那边吃早饭了。”

看到林奕之出来,杨婶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身又从房里提出一个篮子,里面装着她今天早上刚捡的几颗鸡蛋。

自从上次方婉婉和他们俩老人家推心置腹的谈过之后,两家人的关系便和家人一样,每天的三餐他们一起解决,而方婉婉只要他们帮忙干点小活。

推让了两下林奕之最后还是将那篮子拿在了自己手里,这让方婉婉看到这幅场景是总是忍不住想笑。

一见到方婉婉活生生的站在面前,林奕之昨晚的臆想便更加深刻,他知道这样不好,所以他强迫自己看向了别处。

方婉婉不明白为何一夜之间林奕之看向自己的眼神有些躲闪,不过也顾不上想那么多,从他手里接过鸡蛋后,她便和杨婶一起将早饭端上了桌。

村庄里大部分的人早饭都很简单,拿出提前就做好的馍馍蒸热,再拿出辣椒剁碎后制成的酱碟,撕一块沾一点,吃的也还算津津有味。

方婉婉招呼他们先吃,自己便转身去将还在睡着的小恒去叫起来。

不知怎么,小恒出来的时候一见到林奕之就害怕的哆嗦了两下,眼神带着惶恐,吃饭的时候还特意坐的离他远了点。

方婉婉当然注意到了这个异常,她点了点心不在焉的小恒的额头,轻声问道:“小恒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这样看着林叔叔啊?”

方婉婉话音刚落小恒便猛地钻进了她怀里,并紧紧箍住了她的腰身,整张脸埋在她肚子那里,说话的声音也有些闷闷的。

“娘,我怕……”

“你怕什么?”方婉婉低头看了眼小恒又看了眼林奕之,她的脸上打着大大的问号。

“昨天晚上……昨天晚上小恒做噩梦了……”

“那小恒梦到了什么啊?”

“我梦到了好多好多红色的血,就在我的脚边,我去哪,那些血便跟着去哪……”

小恒的梦让方婉婉有些惊讶,小孩见过的世面不多,想必是昨天带林奕之回来时满身是血的样子在他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竟做了一个这样诡异的梦。

由于太害怕,小恒迟迟不敢抬头,无论一旁的杨婶和杨叔怎么安慰都没用,直到桌子上的东西都快凉透了。

坐在那里的林奕之也有些尴尬,他没有想到自己无意之中会给小孩造成了这样的影响。

到了方婉婉要进城做生意的时候,小恒圈着她的腰死活不让她走,更不用说让他单独和林奕之一起待在家里了。

方婉婉的看向林奕之的表情有些为难,毕竟这一切也不是他的错:“林大哥,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小恒他向来胆小,还请林大哥不要见怪。”

林奕之摇了摇头,大高个子第一次在面对小孩子时显得有些无处是从。

没办法,最后方婉婉只能带着小恒一同进了城,刚出村没多久,小恒就像重新活过来一样高兴的不能自已,一边指着飞过的鸟儿唱着歌,一边扯两根野草绑起来戴在自己头上。

自己之前带他进城似乎也没这么高兴,方婉婉有些怀疑小恒做的那个梦究竟是不是真的了。


来到平时搭架子的那个地方,方婉婉的火刚点燃,东西还没来得及拿出来便有不少人凑了过来,为首的依旧是那个满脸流油的富商,看到方婉婉时,两只眼睛笑的几乎没了影。

“小娘子今天来的可比平时晚了点,我们可等了不少时间啊!”

自从那天第一次做以来,富商便一直是她的大客户,所以得罪谁也不应该得罪他,闻言方婉婉略带歉意的笑了两声:

“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今天准备食材花的时间久了点,所以才晚了些工夫。”

“今天方姑娘又带了些什么新东西来吗?”一旁有人问道。

“当然有啊!”说着,方婉婉便将木板车里几小筐东西给搬了过来。

前几天回去的路上她还在想着,天天吃鱿鱼蛤蜊似乎不是个办法,心想这些人总有一天也会吃腻,为何不多准备些别的?

回去之后她特意问了杨婶周围还有什么野菜可摘,最后还真的被她发现了烧烤中经常会点的韭菜和香菜,荤素搭配这样才不容易吃腻,而且种植蔬菜相比而言轻松的多。

可韭菜香菜这东西多少让方婉婉有些为难。

爱吃的人对这两个东西可以说是爱不释手,可不爱吃的人只要闻到这香味都觉得是毒药。

所以方婉婉在搬出那几个筐子的时候,内心还是有些忐忑,等下不合他们的口味那该如何是好。

由于香菜的味道本身就很浓郁,所以在方婉婉搬动的时候,那味道自然而然的就飘了出来,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这是什么味道?”,声音不大,却让方婉婉格外敏感。

不过幸好她的担心是多余的,伴随着那一句之后,剩下不少人纷纷附和道:“这是什么味道啊?好香啊!”

“方姑娘这是新的香料吗?这香味闻着很是独特啊!”

老天虽然让方婉婉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但一方面也待她不薄,这里的人吃食种类较为贫瘠,现代大部分的食物在这里他们见都没有见过,更不用说主动采摘去尝了。

这些香菜带回去的时候杨婶还说是野草不能吃,最后方婉婉试着在菜里放了点,杨婶便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野草的味道。

幸亏这里的人口味还算一致,催促她快点的声音很多,但排斥这味道的声音似乎没有。

心里落下块不小的石头,方婉婉立马手脚利索的将这些提前串好的东西就放在了架子上,刷子抹了层油在这些东西上面,火立马就升了上来,盐、花椒粉这些配料一洒,香味立马就散了出来,不少人两眼发光的盯着,口水不知道咽了多少次,直到方婉婉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笑着说道:“好了,你们吃吧。”

由于没人敢和那富商抢,所以做好的第一批大部分进了他的肚子,他一只手拿着几串鱿鱼,一只手拿着还在滴油的香菜,整张嘴泛着油光,却还在看方婉婉手里的那些。

吃到一半他才注意到坐在一旁默默玩石头的小恒,小孩似乎一直待在这里,难道是方婉婉的什么亲人?

“小娘子,这个小孩是你弟弟?”

方婉婉笑着摇头,说道:“不,这是我儿子。来,小恒,叫声叔叔。”

小恒闻声抬头清脆喊了声叔叔,这个男人真胖,都快成球了还在那里吃。

而听到这个的富商差点没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他忍不住叫了一句:“什么?!这是你儿子?!”

“对啊,怎么了?”

方婉婉反问了一句。

富商的反应其实在她的预料之中,她有什么办法,穿越到这里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而且从此之后还多了个孩子,不过幸好这个孩子单纯可爱,让对正太没有丝毫抵抗力的方婉婉爱不释手,从那以后她也做好了当娘的准备,对外都声称他是她的儿子。

“没,没怎么……方姑娘成亲成的还真早啊……”

富商讪讪的笑了两声说道。

习惯睡懒觉的他在这几天天还没亮便在这里早早等候,一方面是为了吃这美味,一方面更是为了看一看某个人。

等他爹死后,这万贯的财产便全为他所有,所以他只想找一个能够替他分担一些财务之事的娘子陪在他身边。

从这之前,他从来没有见过方婉婉,自然也不知道她已经成了亲,这几天的观察让他觉得这女人不仅头脑了得,长的也是秀色可餐,完全符合他心中娘子的标准。

却实在万万没想到好白菜最后还是被猪拱了,富商心里说不出的落寞,到嘴边的东西都有些索然无味起来。

方婉婉当然不知道这胖子心中所想,她的注意力很快被越来越多的客人给吸引过去。

没想到这香菜韭菜还真不错,味道飘的越远便越能吸引更多的人,这样一来,自己开店的目标很快就能实现了。

才刚过了中午,方婉婉带来的东西就全部卖完了,她拿出自己带的干粮和小恒解决了午饭,然后收拾好东西到一旁的树下点起银子来。

多亏了这香菜,今天的客流量比平时多了不少,虽说第一次卖卖的便宜,不过最后一数竟然比昨天整整多了三两银子,方婉婉累并快乐着,脱贫致富的日子很快就要来了。

就在她暗暗计划如何进行自己的开店大事的时候,眼神无意间落在了一旁的小恒身上,这家伙刚进城的时候还兴奋的蹦蹦跳跳,可是在她忙着的时候只能一个人在旁边玩着石头,最后即使是拿出他爱吃的鸡蛋饼时,兴致都有些寥寥。

“小恒怎么了?是这里太无聊了吗?”

方婉婉一眼看破小恒的心思,在这里他不准乱动不准乱跑,还不如待在家里好玩,可是现在家里又多了个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每当小恒一露出一些什么伤心难过的表情,方婉婉便心疼的不行,杨婶多次劝她小孩不要太当宝养,可方婉婉就是不听。

小时候再不高兴点以后长大了可就没这机会了。

不忍小恒和自己小时候一样,方婉婉拿出装钱的布袋在他面前晃的叮当作响,然后挑眉冲他笑道:“今天小恒表现的还可以,在娘忙的时候还知道打打下手,所以今天小恒想要什么娘都满足你好不好?”

小恒听到后,两只水葡萄般的眼睛顿时一亮,立马扯开嘴角抱着方婉婉叫道:“真的吗真的吗?谢谢娘,娘最好了!”

那天收摊的时间还早,方婉婉带着小恒在街上逛了几圈,顺手给他买了一块爱吃的梅花糕,后来又想起家里的人,又顺带打包了几块。

同时还给小恒买了几个他爱不释手的小把戏,说到底才十几枚铜钱,所以方婉婉出手的时候很是阔气。

最后打算抱着东西回去的时候,方婉婉不经意的一瞟,看到了一个很小的摊子,摊子上面的东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一下子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方婉婉走过去一看,原来是个首饰摊,上面发簪耳饰手环应有尽有,虽说只是极为普通的玉料,但是胜就胜在做工繁琐精致,垂着几颗小小的珠链让方婉婉很是心仪。

“姑娘喜欢吗?这些都是我亲手做的,每个也只有一个款式。”

说话的是一个头上绑了蓝色布条的老妇人,笑容和蔼,和杨婶一样。

听到老妇人说的话,方婉婉又拿起几个看了一阵,在现代很少能看到这样的东西,自己也一直留着半长不长的头发。

想着家里自己似乎也没什么饰品,头上永远都插着一根木簪,女孩子向来对这些精致小巧的东西没有抵抗力,问了下价格后,方婉婉犹豫了几秒最后还是从怀里掏出了装钱的布袋。

却殊不知,自己这分量不轻的钱袋落在了某人的眼里,在暗处,一个人已经默默准备好了一切……


精挑细选之下,方婉婉拿了两根簪子和一对耳环,拿出钱袋正准备付钱的时候,突然肩膀被人猛地一撞,吃痛之余右手一空,定睛一看发现钱袋竟没了踪影。

方婉婉迅速回头,人群中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人在极速狂奔,而他的手中,赫然就是她的钱袋。

“来人啊!抓贼啊!!”

在这人流拥挤的街道,方婉婉立马扯着嗓子喊了一句,四周的人顿时一阵哗然,并且捂住了自己的口袋。

而方婉婉大喊的同时她不忘向那个男人追去,那可是接近二十两的银子啊!只要是银子,那就是她的心头肉。

可是女人怎么比得过男人的速度,即使很快就有行人反应过来想要帮忙,但是不一会儿的工夫,那人便完全消失在了熙攘的人群中。

方婉婉浑身像泄了气般杵在了原地,此时的她满头大汗,狼狈的不成样子。

很快,她又想起了什么,在自己身边左右看了看,却唯独少了一个人的身影。

小恒呢?小恒去哪里了?!

刚刚光顾着追贼的方婉婉完全忘了要把小恒顺上,如今反应过来后在周围找了几圈都没有见到人。

有可能还在首饰摊那里等着。

想到这里,方婉婉原路折回到那个首饰摊,老妇人看到是她,安慰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方婉婉给打断:“大婶,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小孩子,刚刚站在我身边的那个!”

离首饰摊隔着一段距离的时候方婉婉便看到首饰摊除了这个老妇人之外别无他人,心骤然收缩了一下,然后急忙上前询问。

老妇人困惑的表情让方婉婉的心更加凉了大半。

她说:“刚刚那个孩子不是跑着去追你了吗?难道你没有看到他?!”

方婉婉开始不知所措起来。

这条街人流实在旺盛,不用说小孩,就连大人都很有可能挤着挤着就失了方向,小恒才那么点大,刚刚怎么可能追得上自己。

这里既然有贼,就不难保障会不会有人贩子出没,只有落单的小恒被盯上,很有可能……

剩下的方婉婉根本不敢再往下想。

都是自己的错,钱丢了就丢了,为什么就能把孩子给忘了呢?!

担心害怕在那一刻铺天盖地的涌来,方婉婉能够感觉到喉咙间的哽意,大声呼喊小恒时更是叫出了哭腔。

“小恒!小恒……”

方婉婉开始拨开人群在拥挤的街道漫无目的的寻找起来,她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小恒的名字,逮到一个摆摊的人便问:“你有见到一个穿灰色半袖的男孩吗?大概五岁的样子,眼睛很大。”

问了大半条街都是摇头,方婉婉整颗心犹如刚从冰窖里拿出来的一样。

最后她浑身疲惫的靠在了一条巷子的拐弯处,抹了几把着急过头的眼泪,最后身形不稳半瘫坐在了地上。

如果小恒真的不见了,该如何向他死去的爹娘交代?还有杨婶杨叔,平日里一直把小恒当亲孙子对待,如果被他们知道小恒不见了,两个老人很有可能会急个半死。

万念俱灰之际,不断有人从她身前经过,却没有一个人会低xiashen关心询问那么几句。

或许小恒自己回去了也不一定……

方婉婉抱着脑袋突然又想到了这么一层,她迅速站起身试图折回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耳边隐隐约约听到了小孩微弱的哭声,女人的直觉告诉她很有可能就是小恒。

可是方婉婉环顾了四周一圈都没看到人,当她以为是自己幻听了的时候,那哭声突然又传了起来,比之前声音大了许多。

方婉婉感觉小恒就在这周围,她摸着墙壁走着,视线在四面八方流转,随着那哭声的愈发响亮,方婉婉终于在拐角的地方看到了小恒。

一直在找的孩子此时正蹲坐一张铺在地上的黑布之上,他看起来难过到了极点,一边抽搭着鼻子一边不停喊着娘,让失而复得的方婉婉看了很是心疼。

但是心疼之余,她同样看到了小恒身边的蹲着的那个人。

那人由于侧着身子对向她,所以她只能简单辨认出那人是个男人,且穿着打扮很是寒酸。

可让方婉婉一触就燃的是男人在小恒身后徐徐抬起的左手,他想对小恒做什么?!

看到这一幕,方婉婉眉头一皱,不假思索的就冲上去将小恒一把拽进自己的怀里,然后冲着那男人大声的斥了一句:“你想对孩子做什么?!”

被吓到的小恒抬头一看是自己的娘亲,大喊了一句后便紧紧抱住了方婉婉的大腿,瘦弱的身子控制不住的发抖。

找到了小恒,方婉婉无疑放下了心里那块沉甸甸的石头,只是她依旧在意这男人刚刚那看似不怀好意的举动。

方婉婉的突然出现明显把欧阳文给吓了一大跳,幸好他及时撑住了地面才没有让自己摔在地上。见眼前的女人一脸憎意的看着自己,欧阳文立马站起来解释道:

“姑娘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不是坏人,这个孩子是……”

“娘!你刚去哪儿了……小恒怎么都找不到你……”

未想欧阳文解释到一半一直埋头抽咽着的小恒抬头哭诉了起来,方婉婉立马蹲xiashen子将孩子抱在怀里,手不停地在他后背拍着。

“小恒不怕!娘在这里!娘是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

足足安慰了一阵后,小恒才总算止住了眼泪,眼角挂着泪珠,两只手死死的抓着方婉婉的手。

见方婉婉站起身又冷冷的看向自己,欧阳文忙不迭再次解释道:“姑娘想必是误会了,刚刚在下对孩子并没有恶意。前面孩子一直在路边哭,一问之下才知道他走丢了,所以才带他来到了我这里。”

这下方婉婉总算是将欧阳文的解释听进了耳里,冷静下来后她也知道刚刚自己的情绪未免太过激动,还没搞清楚情况就吼出了声……

重新看向这个男人,虽说衣着寒酸,却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剑眉星目,鼻梁笔直,身姿也是挺拔修长。

方婉婉低头又看向了地上铺着的那块黑布,在那上面摆了不少山水书画,她虽不懂,不过光是看着倒也是令人赏心悦目。

看起来的确不像是那种别有用心的人……

或许真的是自己错怪人家了。


进一步确定自己误会了人家,方婉婉脸上闪过几分窘意,紧接着立马向他道了歉。

欧阳文温和的摆了摆手,随即又蹲下身整理起自己的书画来。

刚刚站在这里过去了不少时间,来来往往的行人中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些作品前停留下自己的脚步,方婉婉瞥了眼男人的侧脸,俊颜上蒙着一层淡淡的落寞。

方婉婉很想上前提醒他一句。

待了这么一段日子,这里的人似乎对知识并不是那么需要,每天在乎的只有自己的温饱和收入,怎么可能还有心思去欣赏这些雅作。

不过方婉婉最后还是憋住了,她没有权利去让一个人凭借自己的本事放弃生计,看了眼天色,发现时间实在不早了,邃立马拉着小恒离开了那里。

待回到家的时候,比平时足足晚了好几个时辰,杨婶也同样注意到小恒红肿的眼睛和粘满灰尘的衣服,心头一紧立马问起了情况。

方婉婉也不想隐瞒,一股脑将今天被抢的遭遇全部吐出,但是特意瞒下了小恒走丢的这件事。

杨婶一听到今天丢了整整十多两银子,在一旁止不住的心疼,而杨叔还算冷静,一直安慰道:“钱丢了不要紧,人没事就行。”

方婉婉看了眼已经累的睡着的小恒,心想明天还是留他在家中比较好。

一直一声不吭坐在一边的林奕之听了方婉婉的遭遇后也有些同情,不过让他另眼相待的还是方婉婉的本事。

她竟然能凭借一己之力就能在外面赚上数两银子,显然她和外面那些农妇相比还是不一般些。

由于害怕方婉婉以后再碰到这样的情况,饭桌上讨论了一阵后杨婶把视线落在了林奕之的身上。

别看这小伙子有伤,但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力气,不到一上午的时间他就独自一人把他们几天的柴火砍好堆到一起,这让杨婶很是满意。

于是她提议道:“婉婉啊,这段时间实在不太平,婶子可不放心你一个人进城去,要不从今天开始,就让奕之陪你去吧,有他在,两人之间多少有个照应。”

心不在焉吃着饭的方婉婉听到这个抬起了有些憔悴的小脸,正好与对面的林奕之对视。男人的伤好的很快,脸上那几道擦伤今天便已经没了什么痕迹,不说话的时候,能清楚感受到他身上生人勿近的气场。

思量了一会,方婉婉点头说道:“那好,从明天开始,就麻烦林大哥同我一起进城了。”

那天晚上还发生了一件有些尴尬的事。

吃完饭后没多久方婉婉想让林奕之带着小恒去溪边洗澡,可小恒死活不肯,没办法她只能在家里打了几桶水帮小恒洗完了身子,正往外面倒脏水的时候,林奕之果着上半身从昏暗中走了出来。

即使是活在现代的方婉婉,在看到男人果露的胸膛时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涌上股燥意,尽管刚刚那一瞥已经将那身体看了个透,肌肉完美的找不到丝毫缺点。

“林大哥这是做什么?为什么不把衣服穿起来?”方婉婉将脸别到一边说道。

林奕之也有些尴尬。

刚刚洗完澡后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套衣服,没办法只能将半干的裤子套上,手里掂着已经用来擦干身子的衣服。

“方姑娘我不是有意的,只是我一时忘了自己没有换洗的衣服……”

方婉婉听到这个也有些为难。原本家中还有几件那赌鬼丈夫的衣服,方婉婉认为留着有点晦气,后面就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如果那个时候留下那么一两件就好了。

不过这也只是想想,碍于男女身份有别,方婉婉一直不好回头,于是她只能背着身子说道:“林大哥要不先回杨婶家吧,或许杨叔那里有林大哥可以穿的衣服。”

林奕之告辞之后方婉婉一直等脚步声走远了才将身子转了过来,感叹道:家里多了个男人果然还是有些不太方便。

后来方婉婉从杨婶那里听说,由于杨叔的身子太过瘦弱,空荡荡的衣服穿在林奕之身上却怎么也系不上那根带子,后来林奕之实在没有办法,为了等衣服干,整整在屋里坐到了大半夜。

不过林奕之第二天依旧起的很早。

得知今天林奕之要陪娘进城,小恒很有默契的主动请缨留在家里,方婉婉看了一眼一直在那里捣鼓小玩意的小恒,也不知道他为何会对林奕之生了敌意。

但是不得不说,有了林奕之的帮忙,方婉婉比平时轻松了不少。

平时自己需要搬几趟的东西被男人一次性的运上了木板车,并且大气都不要喘上一声,方婉婉感叹了一句,走的时候特意将干粮袋子塞的鼓囊囊的。

虽说城里距村里不近不远,但是推着木板车一趟走下来也要耗费方婉婉不少力气,尤其是昨天木板车上多了个小恒,方婉婉硬是咬着牙才将车推到了那棵大树底下。

但是有了林奕之似乎一切都不同了。

没等方婉婉反应过来,林奕之这个男人便将车把手握在了自己手里,然后当方婉婉准备两人一起走的时候,林奕之却对她说道:“你别走了,坐上来吧。”

方婉婉有些惊讶:“不用了不用了,那样太麻烦林大哥了,我自己能走的。”

可林奕之依旧不为所动,视线却一直落在自己的脚上。

方婉婉顺势低头看了一眼,由于昨天跑的实在太多,脚上这双做工粗糙的布鞋已经磨破的不成样子,大脚趾都可以从前面的洞探出来。

方婉婉的脸上飞过几丝红晕,这个问题自己都没发现却被一个男人给注意到了。

几经推辞后方婉婉实在拗不过林奕之,最后只能将上面的东西推到一边,然后自己小心的坐了上去。

方婉婉刚一坐稳,林奕之便不费吹灰之力的就将木板车给推了起来,即使是推着走了好一段距离都不见他脸上露出什么难意,同时在这崎岖的路上推的很是平稳。

方婉婉也逐渐放松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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